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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三医保〔2020〕112号
2020-07-30
  •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MB198245-6/2020-0015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0-07-30
  • 发文字号: 三医保〔2020〕112号
  • 发布日期: 2020-07-30
  • 文件状态: 有效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区医保局,育才生态区教科卫健局:

现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 2020 〕 138 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 2020 〕 138 号)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2020 年 7 月 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黎道莉;联系电话: 88236036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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